吉尔吉斯斯坦外观设计
米克·梭特律师事务所(MSP)提供吉尔吉斯斯坦外观设计全范围法律服务,包括外观设计检索、外观设计说明书撰写、外观设计申请及进一步操作,外观设计年费缴纳,外观设计著录事项变更和备案,外观设计转让协议和备案,以及相关诉讼。我们竭诚服务客户,保障客户利益最大化。
吉尔吉斯斯坦外观设计有效期自申请日起最长15年。基础保护期10年,可要求延长5年保护期。
吉尔吉斯斯坦外观设计新颖性宽限期为申请日前6个月。在此期间公开外观设计申请内容,不丧失新颖性。
吉尔吉斯斯坦外观设计允许一件申请多项设计,多项设计必须涉及同一客体或者是同一设计构思下的一套产品。
吉尔吉斯斯坦外观设计申请程序
提交外观设计注册申请后2个月内进行形式审查。吉尔吉斯斯坦允许申请人选择:不提实质审查请求,将以申请人责任授权;自申请日起12个月内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如符合可专利性,专利局将作出授权决定。申请人缴纳授权费后,专利局将颁发外观设计专利证书。
吉尔吉斯斯坦外观设计申请需要6-12个月。
境外申请人必须委托当地专利代理人代为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吉尔吉斯斯坦外观设计申请材料:
- 1、申请人、发明人的姓名、地址和国籍;
- 2、外观设计附图(图片、照片或文档),包括主视图、俯视图、仰视图、侧视图、前视图、后视图;
- 3、外观设计本质特征描述,如有;
- 4、申请人签字盖章的委托函原件,不需要公证或认证,应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提交给专利局;
- 5、优先权文件,应自申请日起4个月内提交给专利局,如要求优先权。
吉尔吉斯斯坦外观设计申请要求(巴黎公约途径)优先权的期限为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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