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克∙梭特律师事务所

专利商标代理机构


欧洲专利

欧洲专利

境外申请人必须委托欧洲专利代理人办理专利申请相关业务。

自2010年起,我所在欧盟境内的立陶宛维尔纽斯开设办公室,拥有自己的欧洲专利代理人。至今已代理近百位来自俄罗斯等独联体国家、美国和中国等国家的申请人业务。

我所代理人建议申请人在递交申请前详细了解在欧盟境内获得发明保护的途径,以确保选择最佳专利保护方案。在欧盟境内获得发明专利可以通过以下途径: 向指定国家专利局递交申请,递交欧洲专利申请和递交欧盟单一专利申请。欧盟单一专利申请可能在不久的将来实行。

一、国家程序(在各欧盟成员国分别获得专利)

该程序目标明确,适用于申请人仅对在一个或几个欧盟成员国获得发明保护的情况。该程序对申请人来说更加经济,一个或几个欧盟成员国的官方费用远低于欧盟专利生效的官方费用。

二、地区程序(递交欧洲地区专利申请)

如申请人有意在大部分欧盟成员国获得专利保护,更适合申请通过地区程序获得欧洲专利。地区程序非常方便。其优势在于,可以使用英语、法语或者德语向欧洲专利局集中递交申请。

目前,欧洲专利公约包括38个成员国,2个延伸国和4个生效国。欧洲专利与单一国家专利具有同等效力。

欧洲专利自动在德国,比利时,法国,列支敦士登,卢森堡,摩纳哥,瑞士,爱尔兰和英国生效。欧洲专利在欧洲专利公约其他成员国需生效程序,包括提交申请材料的指定国家译文和向指定国家专利局缴纳官费。

三、单一欧盟专利

单一欧盟专利 (European Unitary Patent)或单一效力欧盟专利 (European patent with unitary effect)会按照欧洲专利公约的规则和程序颁发专利证书,并将根据专利权利人的申请在所有欧盟成员国获得单一效力。

目前,单一欧盟专利程序尚未实行。根据欧洲专利局网站信息,申请人有望在2020年底递交单一欧盟专利申请。

不同于地区程序,单一欧盟专利没有生效程序。因此,单一欧盟专利比欧洲专利更经济,它不要求提交申请文件大当地语言译文,也不需要当地专利代理人的服务。

总之,在递交欧洲专利前,首先要确定专利保护的目的和拟在哪些国家获得保护。因此,有必要了解各个现有专利保护程序的特点,并选择最合适的程序。

我所代理顾问将非常乐意为您提供关于欧盟专利的专业咨询服务,为您选择最佳专利保护程序。

更多欧洲专利注册或专利诉讼咨询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