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克兰知识产权法律改革
31/08/2020
2020年8月16日,乌克兰《强化商标和外观设计保护、打击专利滥用法律修正案》和《乌克兰专利法修正案》法案开始生效,这些法案主要涉及乌克兰知识产权立法的以下方面:
商标:
- 更改法律中“商标”概念 在立法层面使用“商标”一词取代原有的“商品和服务标志”。
- 扩大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范围 强调了在乌克兰受到法律保护或已经申请注册的植物名称和地理标志的名称,不能注册为商标。
- 落实由申请人自行决定是否以电子方式提交申请
- 确定异议期 在官方公报中公布申请信息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可以对该商标的注册提出合理异议。
- 更改商标重新注册期限 已注册商标期满两年内,只有在先权利人或征得在先权利人同意的第三方可以再次申请相同的商标。
- 对异议裁定提出上诉 如果第三方不服商标局作出的异议裁定,可在裁定送达之日起2个月内,在上诉法庭提出上诉。
- 实施乌克兰与欧盟联系国协定 强调了商标连续不使用的期限为五年,并规定该期限自公布日起算。
外观设计:
- 增加新的外观设计保护标准 在已有的新颖性标准中加入独特性要求。
- 更新外观设计保护期 外观设计保护期为5年,此后每5年可续展一次,总保护期不应超过25年。
- 允许保护未注册的外观设计 如果以法律规定的形式公开,则未注册的外观设计也可以受到法律保护。这种保护形式的有效期为自外观设计在乌克兰公开之日起3年。
- 更新多项设计合案申请规定 在国际分类中属于同一类别的两项及以上设计,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但每件申请不得超过100项设计。
- 增加新的外观设计保护客体 所述新客体包括作为组合产品的一部分、(最终消费者)在正常使用中不可见的设计。
- 允许外观设计在上诉法庭进行审前抗辩 任何人均可向上诉法庭申请宣告外观设计无效。此类申请可在专利有效期内,或效力终止后提交。
当外观设计被法院或上诉法院认定不符合授予法律保护条件,或侵犯第三方权利时,不得再次予以注册。最后两项修正内容旨在打击近年来在乌克兰广泛存在的专利侵权行为。
发明和实用新型:
- 更改可注册为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客体列表
- 更改商标重新注册期限 发明可以是产品(装置、物质、微生物菌株、动植物细胞培养等)或方法,实用新型只能是技术领域中的设备或方法。已知产品或方法的新用途不再受到保护。
- 允许提交电子文件 申请人可以自行决定以纸质或电子方式提交申请文件。如提交电子文件,后续办理流程也会以电子方式进行。此外,电子申请享有申请官费优惠。
- 新增不受保护客体 在乌克兰,根据最新的法律,外科手术或治疗方法、人或动物的疾病诊断方法不允许注册为发明或实用新型。此外,对克隆人类的方法、改变了遗传同一性的方法、改变了各成长阶段的人体的方法等不予以法律保护。
- 允许第三方在审查阶段对发明申请提出异议 任何人可以对申请提出合理异议,须在申请公开之日起6个月内支付相应官费。乌克兰知识产权局将异议书副本寄达申请人,申请人有权提交合理答复及修改申请文件。知识产权局对异议作出的裁定将反映在相应的审查决定中。
- 规范延长发明专利保护期的流程 与医药产品、动植物保护方法相关的发明专利可在20年保护期期满后申请延长,相关流程已经存在。这里补充了单独的条款,用以规范上述客体获得延长保护证书的具体事项。
MSP的专家将依照改革后的法规,为您提供全面的知识产权注册和保护服务。如有疑问,请随时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