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专利在格鲁吉亚生效
17/01/2023
自2024年1月15日起,欧洲专利可在格鲁吉亚生效。根据欧洲专利局和格鲁吉亚政府签订的协议,申请人可在格鲁吉亚生效其欧洲专利申请或其欧洲专利。
2024年1月15日当天或之后提交的欧洲专利申请均可请求在格鲁吉亚生效。生效的欧洲专利与常规国家申请和国家专利享有同等法律效力,仅受国家法律管辖。
欧洲专利在格鲁吉亚生效的官方费用为200欧元,需在欧洲检索报告公布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向欧洲专利局缴纳。如延长期限,则需在期满后的两个月内另缴50%的滞纳金。恢复权利程序不适用于生效费缴纳期限。
欧洲专利局发布授权公告之日起的三个月内需向Sakpatenti(格鲁吉亚专利和商标局)提交专利说明书的格鲁吉亚语译文,同时缴纳公告费。格鲁吉亚专利和商标局检查权利要求译文是否与欧洲专利相一致,如有差异,将下发审查意见。缴纳生效费后,公布格鲁吉亚文的权利要求。不得在欧洲专利申请日起的18个月内公布,如要求优先权,公布日晚于最早优先权日。
欧洲专利授权公告后,每年需向Sakpatenti缴纳生效欧洲专利在格鲁吉亚的年费。
重要的是,自2025年1月1日起,如外国申请人在格鲁吉亚没有法定地址,则必须委托在格鲁吉亚专利和商标局依法备案的专利代理人办理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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